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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资助政策宣传月”主题活动的通知
2017-05-08 00:00   审核人: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与资助成效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28号)的要求,我校将5月定为学校“资助政策宣传月”,集中开展资助政策宣传与学生诚信教育。为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资助工作实效,现将我校开展2017年资助政策宣传月主题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诚实守信,立德树人
  二、活动时间
  5月至6月初
  三、活动形式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宣传主题活动,既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我校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
  各院系应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国家资助政策宣传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形式不限,能够通过活动,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普及征信等相关知识,使学生了解国家和我校的各项资助政策,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重视,落实组织保障
  为保障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宣传落到实处,学校成立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宣传工作组,并指定专门联系人。各院系根据组织要求,成立学院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二)制定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宣传月主题活动,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集中力量宣传我校资助政策,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三)把握时点,确保宣传成效
  各院系要充分把握关键时点,特别是毕业生离校之际,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加强对资助政策的宣传报道。要注重收集整理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素材,及时汇总本院系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成效。
  五、材料报送
  各院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请于5月15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资助政策宣传月结束后,各院系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的情况与经验,于6月5日前报送总结材料。材料包括:活动总结(内容包括:本院系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宣传月主题活动的具体时间、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等)、活动通讯稿以及活动照片至少6张(要求电子版原稿照片),同时可以提供新闻媒体稿件等材料。
  纸质版材料报送行政楼203办公室(广州)或格物楼2-B214办公室(东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uegongbu203@163.com。
  联系人:陶强、陈丽;      联系电话:0769-82676841;
 
 
  附件:院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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