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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学年第一学期 辅导员“进课堂”工作的通知
2018-09-01 00:00   审核人:

各学院、直属系:
  为加强学校优良学风及校风建设,同时促进辅导员深入教学一线,走进学生课堂,了解学生课堂情况,现就本学期辅导员“进课堂”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具体实施
  1.,全体辅导员必须做好开学“四个一”的“进课堂”工作。新老生上课第一天,各院系需组织团队对所有学生上课的情况进行巡查;所带学生第一个月(9月28日前)有课的辅导员必须每天按时巡课,确保抓好我校第一课、第一天、第一周、第一月的学风建设工作。
  2.为确保“进课堂”工作取得实效,各院系需依据自身情况制定本院系“进课堂”工作具体实施方案(9月28日后),并将本院系接下来每日第一堂课巡课老师名单报送至学生处。若学期内有巡课人员发生变动的,请及时向学生处备案。
  3.每日“进课堂”辅导员务必提前10分钟到教学区或课室巡查。巡课前,东莞校区请到课室管理办公室(定静②B栋楼梯旁)、广州校区请到教学楼B201课室找学生处值班老师签到(8:05-8:15);各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副主任每周不低于2次对院系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在院系内进行通报。
二、 工作考核
  1.学生处每月对纪检部提交的 “进课堂”检查数据及不定期抽查情况进行网上通报,该数据将作为“优良学风班”及院系学风建设工作的重要评定指标;同一院系的课堂纪律被连续通报批评三周的,由院系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2.辅导员的巡课登记情况和各院系提交的《辅导员“进课堂”工作总结》将作为学生处对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和辅导员月度特岗津贴、学期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巡课的辅导员老师务必按照本院系的巡课名单表按时巡课,连续三次以上未巡课签到的由学生处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3.学校领导、学生处领导将不定期巡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班级,将单独给予通报批评。
三、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于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17:00之前提交本院系新学期每日第一堂课巡课老师名单及方案至邮箱939142179@qq.com(联系人:李怡琦)。
  2.请巡课辅导员老师认真、准时开展课堂督查工作,并做好签到登记工作;各院系做好协调督查工作。如临时有事无法正常巡课,请提前协调其他老师替班并及时报备。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2018年9月1日   
 
附件.2018学年第一学期“进课堂”工作领导小组值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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