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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通知
2014-10-16 00:00   审核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宿舍的规范管理,严肃学生日常作息制度,营造舒适、安静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同时排除各类宿舍安全隐患,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特对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作如下重申:

    一、学生宿舍晚上熄灯时间为23:00,午休时间为13:00-14:00;日常会客时间为12:00-13:00、17:00-20:00,来访者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其余时间外来人(包括非本栋宿舍的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宿舍。
    二、广州校区宿舍每日门禁时间为凌晨零点,东莞校区宿舍门禁时间为周日至周四23:00、周五至周六23:30,超过门禁时间返回宿舍的同学,必须出示校园卡或学生证,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才准予进入宿舍,拒不登记者由宿管部门及时报告学生管理部门。
    三、宿舍区在学习时间(含上课和自修时间)、就寝时间应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高声谈笑、唱歌、弹琴、打扑克、打麻将;禁止在宿舍内私自安放电视机、音响;不得在宿舍区酗酒、起哄、喧哗影响其他同学,违者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学生应严格按学院安排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动,不得随意搬动宿舍内公共财物。
    五、学生应保持宿舍内外环境的整洁卫生,各宿舍建立值日生制度,及时清理宿舍垃圾,并维护宿舍楼区干净、整洁。
    六、严禁学生利用宿舍开展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包括推销、传销产品等);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七、注意宿舍防火、防盗,严禁在宿舍区生明火及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等高功率电器,违者没收所有物品,并给予通报批评。
    八、严禁在宿舍饲养宠物,一经发现或举报,学生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学生限期将宠物带离宿舍,拒不带离的,学院将依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给予严厉处分。

 
  
 

学生工作部
校园管理部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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