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营造优良的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促进学院的校风建设,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例》的规定,结合上学年课堂纪律抽查情况,现对2014学年优良学风班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初评
(一)程序
各班级申报,各系组成初评小组,根据文件确定各系推选班级,并予以公示,各系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名额
各系推选班级数不超过本系班级总数的40%,2015级各班不参评,各系2015级班级数不计入各系班级总数。
(三)初评时间
2015年10月8日至10月29日。
(四)初评材料上报
2015年10月29日17:00前报送初评材料。《审批表》和评审材料纸质版以系为单位交至广州校区学生工作部203办公室或东莞校区实验楼2-B21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xuegongbu203@163.com。
二、终评
(一)程序
学生工作部汇总初评结果,报学院进行终评,审批通过后予以公示。
(二)时间
2015年11月下旬。
三、表彰
表彰时间:待定。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丽 联系电话:0769-82676841
附件:1.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例
2.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良学风班”审批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