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系:
为营造优良的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促使大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奖励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对做好2012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初评
(一)程序:由各系主任、级导师、政治辅导员组成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二)评审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10月15日。
(三)材料报送:2013年10月15日17:00前将初评材料纸质版上交至学生工作部203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学生工作部邮箱
xuegongbu203@163.com。
二、终评
(一)程序: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终评工作。学生工作部汇总初评结果,上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评审通过后发文表彰。
(二)终评时间:2013年10月下旬。
三、表彰
表彰时间:2013年12月中下旬。
请各系严格审核,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切实做好此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联系人:陶强 联系电话:020-87211303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