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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2013-11-08 00:00   审核人: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
工作的通知
各系:
    按照学院的工作安排,为了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有效推进平安校园、文明校园与和谐校园的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各系要在思想上、生活上切实关心毕业生,主动、热情、周到地为毕业生提供服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教育活动,有效地对毕业生进行心理疏导、政策沟通、形势分析,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对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
    二、制定各系毕业生离校工作计划。各系要根据我院《关于2012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新办〔2012〕9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系毕业生离校工作计划,妥善安排好毕业生的各项管理工作,使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按时毕业。
    三、做好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各系要以班级为单位,在6月20日前组织毕业生填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及时做好毕业鉴定,实事求是地总结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既要肯定成绩和收获,指出缺点和不足,还要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四、组织开展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等活动。各系要认真组织毕业生参加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同时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深学生与学院、学生与师长之间的情谊。
    五、组织召开毕业生座谈会。要以系为单位组织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座谈会不仅要认真听取毕业生对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便于今后进一步改进工作,还要激励毕业生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扬“博学、笃行、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秀的素质,展现中大新华学子的风采,为母校增光添彩。
    六、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各系要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在毕业教育及文明离校过程中的作用,确保学生文明离校。要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严禁制造和传播谣言、发泄私愤、损坏公物,严禁酗酒、赌博、起哄等。
    七、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本科毕业生档案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新生入学登记表;(2)毕业生登记表(盖学院公章);(3)学习成绩登记表;(4)奖惩情况;(5)学位授予证明;(6)党(团)组织材料;(8)报到证白联等。
    八、继续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各系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有限时间,做好尚无就业意向毕业生的指导服务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情况,有针对性指导、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顺利就业。同时,各学院要建立毕业生信息网络,保证与毕业生之间的信息互通,及时有效地做好毕业生离校后跟踪指导服务和就业信息反馈工作。
    九、进一步落实毕业生班级联络员制度。毕业生是学院宝贵的校友资源,为了继续保持学院和毕业生的联系以及校友之间的联系,加深学院与校友之间的感情,各系要进一步落实毕业生联络员制度,在每个班级中推选2名联络员(原则上要求1名男生,1名女生),坚持班级推选与辅导员、各系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请各系将联络员名单于6月25日上午12:00前报学工部(邮箱:287505603@QQ.COM)
    十、做好毕业生学费欠缴和贷款还款确认手续。在6月20日前,各系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诚信教育,教育欠交学费和贷款的学生自觉履行合同,按时还清贷款,以提高毕业生的还贷率,确保我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没有交清学费和没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学生,学院将暂缓给予办理离校手续。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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