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首页 | 规章制度 | 学工部发文 | 勤工助学 | 奖助贷 | 居民医保 | 奖励管理 | 思想教育 | 综合服务 | 心理辅导 | 理论学习 
 
 首页 
 规章制度 
 学工部发文 
 勤工助学 
 奖助贷 
 居民医保 
 奖励管理 
 思想教育 
 综合服务 
 心理辅导 
 理论学习 
 
  学工部发文
当前位置: 首页>>学工部发文>>正文
 
关于评选 2012 学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良学风班的通知
2013-12-06 00:00   审核人:

关于评选 2012 学年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良学风班的通知
各系:
    为营造优良的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努力进取、奋发向上,促进学院的校风建设,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条例》的规定,结合上学年课堂纪律抽查情况,现对 2012 学年优良学风班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初评
    (一)程序:各班级申报,各系组成初评小组,根据文件确定各系推选班级,并予以公示,各系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二)名额:各系推选班级数不超过本系班级总数的 40%,2013级各班不参评,各系 2013 级班级数不计入各系班级总数。
    (三)初评时间:2013 年 12 月 6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2 日。
    (四)初评材料上报:2013 年 12 月 22 日 17:00 前上交初评材料。《审批表》和评审材料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广州校区 203办公室)、学工办(东莞校区实验楼②B214 办公室),电子版发至
xuegongbu203@163.com(广州)、xuegongban314@163.com(东莞)。
    二、终评
    (一)程序:学生工作部汇总初评结果,报学院进行终评,审批通过后予以公示。
    (二)时间:2013 年 12 月下旬。
    三、表彰
    表彰时间:待定。
    请各系严格审核,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切实做好此次优良学风班评比工作。
    联系人:陶强
    联系电话:020-87211303(广州)、0769-82676841(东莞)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优良学风班审批表



二○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新华学院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