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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级导师(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2012-05-30 00:00   审核人:

关于级导师(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系:
    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级导师(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新院〔2011〕31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1—2012学年级导师(班主任)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院2011—2012学年在岗的级导师(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详见《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级导师(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新院〔2011〕31号)
    三、考核日程安排。
    (一)6月11日-17日,级导师(班主任)自评。请各位级导师(班主任)结合文件要求,认真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级导师(班主任)工作自评表》并形成级导师(班主任)2011-2012年度述职报告,于6月18日连同级导师(班主任)工作日志一并交到各系系秘书处,作为系部考评的参考资料。
    (二)6月18日-22日,各系考评。由各系根据文件组建考评小组,对本系2011-2012学年在岗的级导师(班主任)进行工作考核,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级导师(班主任)考核评议表》。
    (三)6月18日-22日,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学生进行评议。开展形式:组织学生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级导师(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学生民主评议参与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
    (四)6月25-29日,学生工作部对级导师(班主任)进行综合考评,公示最终考评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系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组织级导师(班主任)对本学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能在工作总结中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二)各系务必于6月25日下午17:00前将级导师(班主任)工作日志、级导师(班主任)2011-2012年度述职报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级导师(班主任)工作自评表》(见附件1)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级导师(班主任)考核评议表》(见附件3)等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工作部204室,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考核。
 
    附件一: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级导师(班主任)工作自评表
    附件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级导师(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
    附件三: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级导师(班主任)考核评议表(系部考核小组用)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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