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专业:
由于勤工助学的人数有所增加,工资数额较大,造成工资发放的时间过长,从而使工资的发放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1年5月份开始,有关勤工助学发放工资的信息将由学生工作部通知各个部门的主管老师,并由主管老师通知本部门学生在规定发放工资的时间内到行政楼203领取工资。
2. 勤工助学学生要在通知发放工资即日起三天内携带有效证件(例如:学生证,校园卡……)及时到行政楼203领取工资。若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工资,学生工作部将委托主管老师代领。
3.如果勤工助学学生需帮其他同学代领工资,必须持双方有效证件(例如:学生证,校园卡……)向学生工作部证明其身份,方可领取工资。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