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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广东省第二届学生工作“红棉奖”
2010-09-10 00:00   审核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长期在一线从事学生工作,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学生工作者,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学生工作“红棉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长期在一线从事学生工作累计20年及以上的高校专职学生工作者(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学生党建、团建、就业指导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院系党委副书记(书记)、辅导员和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对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职业认同感。
(三)长期以来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学生工作业绩突出。
三、评选名额:
各高校按评选要求自行评选,名额不限。
四、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各高校要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本校一线学生工作人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
  2.组织评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对各高校上报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人选。
3.表彰:将于2010年年会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五、报送要求
1.学院排序后的汇总表(加盖公章);
2.申请表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
3.学生工作感悟或心得材料
⑴个人简介(100字左右),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职务、主要工作成果等;
⑵ 个人生活近照一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
⑶ 以自己的学生工作经历为内容,第一人称撰写一篇学生工作感悟或心得(2000字左右);
以上所有材料于2010年10月29日17:00前交至中山大学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打包发送)发至电子邮箱:zdxsc110@126.com
联系人: 陈老师,龚老师,潘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32210  020-39332222
传真:020-39332203

   通信地址:广东省番禺市广州大学城中山大学东校区行政楼学生处A110室,邮编:510006

附表1: 广东省第二届学生工作“红棉奖”汇总表
附表2: 广东省第二届学生工作“红棉奖”申报表

广东省高校思政教育研究会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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