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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的通知
2017-04-17 00:00   审核人:

各院系:
  我校2017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即将离校,根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中新院〔2011〕19号)的要求,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应进行毕业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基本政策
  贷款学生可在毕业2-12年的宽限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从第3-13年开始偿还本金及利息,毕业后13年内还清全部本息。学生毕业前提前一次性还清国家助学贷款,可免贷款利息,只需偿还本金。
  学生所借贷款的本息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还清。贷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如学生发生拖欠贷款本息等违约行为,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借款人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相关信息,经办银行将视违约情况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学生违约信息将被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度。
  二、助学贷款提前还款
  我校采用的是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学生提前还款操作能够实行全程无纸化。学生可于任意时间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并于当月20日前通过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格式一定为“cdb@sina.cn”结尾的新浪邮箱)还清贷款,详细操作可参考附件2。各院系务必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并且汇总填报《2017届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统计表》(附件3)。
  学生每笔助学贷款还款成功,可于次月登陆学生在线系统,在贷款及应还款查询中下载打印“结清凭证”(附件4)。
  三、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
  毕业确认工作分为系统确认和纸质版确认表两块内容,毕业前提前还清贷款的学生不用做毕业确认。
  (一)系统确认
  1.学生系统操作:登录在线系统—毕业确认申请—确认提交;
  2.院系经办人系统操作:贷后管理—毕业确认—毕业年度(2017)查询—选中一条—毕业确认审核(毕业确认状态为“已申请毕业确认”)—确认。(注:此步必须学生申请之后,才能查询到学生毕业确认信息。)
  (二)纸质版确认
  1.各院系助学贷款经办人登录院系助学贷款系统,在贷后管理—毕业确认—毕业年度(2017)查询—批量导出毕业确认表;
  2.各院系务必确认毕业确认表信息准确完整后再打印,然后制作一式四份的确认表让学生签名按手印。
  3.各院系汇总《毕业确认表》,报送两份至学生资助中心。
  四、贷款毕业生档案建设及诚信教育
  (一)贷款毕业生档案建设
  为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各院系应建立健全2017届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并在学生毕业后内妥善留存建档,学生资助中心将定期检查各院系档案管理情况。
  (二)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
  为有效预防我校学生贷款逾期现象的产生,各院系务必加强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毕业班辅导员应结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与全部贷款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谈话,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使诚信理念深入学生内心,毕业后自觉履行还款义务。
  (三)建立贷款毕业生沟通机制
  通过电话、飞信、QQ、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与贷款毕业生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各院系要与贷款毕业生定期取得联系,开展还款咨询服务,提醒学生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五、材料报送
  《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统计表》(附件3),于5月10日前报送电子版
  《毕业确认表》(一式四份,一份学生留存、一份院系内留存,两份报送学生资助中心)于6月25日前报送纸质版两份
  纸质版报送至广州行政楼203办公室或东莞格物楼2-B21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xuegongbu203@163.com。
 
  附件:1.2017届助学贷款学生台帐信息
     2.助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流程
     3.2017届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统计表
     4.结清凭证(样板)
     5.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书(样板)
     6.国开行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版)
     7.国开行系统操作手册(院系版)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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