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系):
为进一步推动提升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现组织我校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与全省“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宣传活动,并从中择优推荐2名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学生资助工作者参与评选活动,相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各院系资助工作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推荐1人
二、具备条件
1.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爱岗敬业,积极奉献,在本单位本部门学生资助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事迹突出。
2. 认真钻研学生资助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过程中有方法、有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深受学生和家长爱戴,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从事学生资助工作3年以上。
三、材料撰写
1.填写《“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上报表》(见附件);
2.提交一份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聚焦上述具备条件中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务必写实、写深、写透,切忌面面俱到,写成工作总结。
四、报送时间和要求
1.各院系请于4月25日前将推荐人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2.《上报表》请双面打印并加盖院系公章,个人事迹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
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xuegongbu203@163.com。
联系人:陈丽 联系电话:0769-82676841
附件:“百佳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上报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