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接广东省教育厅通知,从2017年开始,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调整为“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为切实做好2017年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14-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将随通知书寄送。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4月至5月,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数据预统计阶段
学生资助中心已于4月份对我校2014-2016级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进行了初步数据采集,详细采集数据见附件(该数据为极度敏感数据,请各位务必做好数据保护,切勿随意泄露)。
第二阶段:7月至8月,学生申请与回生源地准备材料
学生持《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与第二阶段通知一起发放)回生源地户籍村委、乡镇或街道审核,并准备对应材料及复印件。
第三阶段:9月至10月,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审核与报送
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所在院系审核材料并汇总报送学生资助中心,中心审核数据报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总体要求:针对2014-2016级全体困难学生统计填报电子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4-2016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暂不用准备;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工作相关要求另发通知。
具体工作要求:
学生资助中心已经对《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4-2016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附件)中数据进行了初步核查,具体错误严重的有20、26、27、35、36、37、 42、45题,务必都要求学生核对:
第20、26、27、35、37题:只允许填写数值;
第36、42、45题:填写不超过100字。
另外问卷内容进行了分类,每一类都列出了处理方法,详见下表:
四、注意事项
1.广东省教育厅此次对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进行调整之后,各高校将不再对本校学生进行困难认定,只需采集困难学生信息,统一报送广东省教育厅,由教育厅对全省高校学生进行评估;
2.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的学生,在省教育厅评估系统中,会评估为四个等级,分别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不困难;
3.由教育厅评估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的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府类资助项目,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也会向教育厅评估的困难学生倾斜;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为极敏感数据,请各院系在工作中务必做好数据保护工作;
五、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统计汇总完成本院系数据后,与5月25日前将完整版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4-2016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重新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邮箱tk@zdxh.cn。
联系人:陶强、陈丽、向彩绫、安璇
联系电话:0769-82676841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4-2016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信息采集(只发电子版)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