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学生和老师进一步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让省外学生顺利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请各系通知有需要的外省学生完成以下工作。
一、续贷
(一)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对象:已经成功申请过一次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非广东省省学生。
时间:6月30日前组织学生填写续贷申明(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否则无法申请)。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生源地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要求字数不少于200字。
(二)续贷材料提交于审核
时间:7月1日-9月10日。
材料与程序:续贷申明通过审核后,在系统中导出《申请表》,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二、首贷
对象:非广东省生源学生。
时间:7月1日-9月10日。
材料与程序: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以及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申请表》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同时应携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各系重点对非广东省生源学生进行生源地贷款宣传与介绍,并组织学生加入生源地贷款微信工作群: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学生明细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