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粤教助函〔2015〕22号)的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育人成效,进一步加强思想宣传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我院决定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结合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上届活动中已获评学生不再参评。同时参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二)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三)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二、活动实施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活动宣传及材料报送阶段
1.各系通过组织相关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事迹,将宣传工作贯彻活动始终。
2.各系按要求组织初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1份、个人相关照片(要求见附件2、3)。
3.各系于6月1日前推荐1-3人,将推荐学生材料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广州行政楼203,东莞实验2-B214),电子版发送至xuegongbu203@163.com。
(二)评选推荐阶段
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评选出2名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由学院向教育厅推荐。
(三)成果宣传阶段
各系要通过班会、网络、宣传栏等各种渠道宣传本院(系)报送的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案例。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