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现精准资助。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评议小组评议、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现将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已隐学生个人敏感信息)。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欢迎老师和同学实名制反映问题。
联系人:罗万玲 联系电话:0769-82676841
邮箱:xuegongbu203@163.com
附件: 广州新华学院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
广州新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