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3学年广州新华学院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奖助学金的通知》(广新学生〔2024〕97号)的文件要求,依照《广州新华学院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广新学生〔2021〕29号)和《广州新华学院奖学金评定奖励办法(修订)》(广新学生〔2023〕8号)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经个人申请、各院系初评、学校初审,我校共初审产生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学生33人,现将初评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在公示期间内,若广大师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向学生资助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邮件、信件。
联系人:朱珊珊,联系方式:020-87211303(广州)、0769-82676841(东莞)。
邮 箱:xuegongbu203@163.com
附件:2023学年广州新华学院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学金学生名单公示
广州新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