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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5-06-17 00:00   审核人:

各系:
       为切实做好2015届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秩序,让广大毕业生“安全离校、文明离校”,帮助他们树立信心,顺利步入社会,现就做好2015届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心理建立教育工作,加强与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的沟通和联系,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工作,确保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要及时了解毕业生心理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帮助毕业生缓解因就业、经济、生活、感情等压力而产生的焦虑紧张情绪,帮助学生减轻心理负担,增强其心理承受能力。
三、重点关注部分情况特殊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对于答辩未通过、不能顺利取得毕业证、就业困难、经济困难、感情受挫、受纪律处分、有人际冲突经历等的学生,要及时跟踪观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谨防学生因心理问题导致极端事件发生。
四、对于已发现的存在心理障碍、精神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学工部等相关部门,并及时和学生家长沟通联络,制定切实可行的救助方案,提前介入,有效干预。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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