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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班级心理委员在岗培训的通知
2023-05-17 10:36   审核人:

各学院、直属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和《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的作用提高心理委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我校心理委员朋辈心理辅导的水平,夯实学生心理健康防护体系,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决定近期举办“2023年班级心理委员在岗培训”。为保障培训的覆盖面,本次培训将以线上学习的形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标

明确班级心理委员(以下简称“心委”)的工作职责和角色定位,提升心委的专业能力水平,加强心委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的责任感和帮助他人的自信心,拓展危机处理能力,促进个人成长。

二 、培训对象

202020212022年级各专业心理委员参加;心理健康协会成员,各学院、直属系辅导员及二级心理辅导站成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

三 、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主题

教师

时间

平台

精神分裂症的医学见解

邓伟

525

66

“学习通”软件


爱情心理学

范梵灵

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应对

伍琼

心理委员学生心理工作中的伦理问题与相关注意事项

刘冶


如何面对压力

梁婷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在线上开放,所有内容均通过“学习通”线上学习完成。心委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观看视频进行学习。以上视频在66日前,均可重复学习。

培训参与方式:在“学习通”首页右上角输入邀请码22325898参与课程。

五、考核要求

本次培训考核由视频学习和活动记录两部分组成。

1.66日前需完成学习通全部课程,未完成即视为不合格。

同专业/班级心理委员在本学期内共同组织一次班级心理活动,可选择心理主题班会或班级素质拓展等形式。班级心理活动作为本次培训的作业提交学习通。活动内容的记录与活动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材料的照片 )于617日前上传至学习通。逾期未提交视为不合格。


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处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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