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开展班级心理委员2023学年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依照相关规定,严格评选程序,经个人申请、各院系初评、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初审,我校共评选产生“优秀班级心理委员”获奖学生68人。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2023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名单
(共68人)
管理学院(11人)
詹荣俊、殷雨婷、何晓儿、李柳谚、陈晴烁、叶沛言、郑嘉琳、梁泳彤、陈立文、吴立佳、严雅芳
会计学院(11人)
王 然、吴慧瑜、李路瑶、吴智敏、王佳婷、劳惠怡、陆韵如、卢颖琪、邱洁汶、施曼彩、孟 楠
外国语学院(6人)
陈汝杭、何怡莫、尹 堞、王 森、余 铃、谢 琪
法学院(5人)
李舒欣、陈安然、李 冰、温 锐、江炽秀
公共治理学院(4人)
陈文茜、陈洁怡、刘芸采、孔佩珊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4人)
许 娟、肖 婧、梁靖翊、江桂婷
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3人)
陈雨鑫、林 磊、苏雅祥
中国语言文学系(3人)
温永卓、黄科强、丁文静
经济与贸易学院(3人)
卢心佳、肖应振、张 鑫
国际学院(1人)
吴 宇
资源与城乡规划学院(1人)
袁艺柯
护理学院(5人)
李柔佳、黄安琦、张嘉琳、吴 清、林 静
健康学院(4人)
张泳桐、黄颖子、黄文舒、林洁萍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3人)
黄淑妮、林宇龙、谢家瑶
听力与言语科学系(2人)
滕蔚星、蔡丽仪
药学院(1人)
胡晓彤
康复医学系(1人)
李佳玲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陈晓云 电话:0769-82676841
广州新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2025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