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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华学院2023学年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23】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班级心理委员2023学年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依照相关规定,严格评选程序,经个人申请、各院系初评、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初审,我校共评选产生“优秀班级心理委员”获奖学生68人。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2023学年优秀心理委员名单

(共68人)


管理学院(11人)

詹荣俊殷雨婷何晓儿李柳谚陈晴烁叶沛言郑嘉琳梁泳彤陈立文吴立佳严雅芳

会计学院(11人)

吴慧瑜李路瑶吴智敏王佳婷劳惠怡陆韵如卢颖琪邱洁汶施曼彩

外国语学院(6人)

陈汝杭何怡莫

法学院(5人)

李舒欣陈安然 江炽秀

公共治理学院(4人)

陈文茜陈洁怡刘芸采孔佩珊

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4人)

梁靖翊江桂婷

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3人)

陈雨鑫 苏雅祥

中国语言文学系(3人)

温永卓黄科强丁文静

经济与贸易学院(3人)

卢心佳肖应振

国际学院(1人)

资源与城乡规划学院(1人)

袁艺柯

护理学院(5人)

李柔佳黄安琦张嘉琳

健康学院(4人)

张泳桐黄颖子黄文舒林洁萍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3人)

黄淑妮林宇龙谢家瑶

听力与言语科学系(2人)

滕蔚星蔡丽仪

药学院(1人)

胡晓彤

康复医学系(1人)

李佳玲


公示时间:2025224—2025228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陈晓云     电话:0769-82676841




广州新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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