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二级心理辅导站及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考评工作的通知》(学生〔2024〕10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各二级心理辅导站申报、学生处评审,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及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2日,共计5个工作日,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生处反映,联系人:张欣诺,电话:0769-82676841。反映情况时请提供真实姓名及具体事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