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现精准资助。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年级评议小组评议、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已隐学生个人敏感信息)。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在公示期间内,若广大师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邮件等形式向学生资助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不受理匿名邮件、信件、电话。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769-82676841
邮箱:xuegongbu203@163.com
附件: 广州新华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
广州新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