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4学年广州新华学院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奖助学金的通知》(广新学生〔2025〕85号)的文件要求,依照《广州新华学院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广新学生〔2021〕29号)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经个人申请、各院系初评、学校初审,我校共初审产生企业及个人捐助助学金学生173人,现将初评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在公示期间内,若广大师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学生资助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且提供实质证据,举报人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学习单位及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或匿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20-87211303
邮 箱:gzxhxszz@163.com。
附件
广州新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