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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我校学生参加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6】

    

各学院、直属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

二、推选范围

(一)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每个院系限推荐1名候选学生;

(二)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推荐名额

(三)已获得往届“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称号者不再参加推选。

三、推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三)品德修为高尚。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四)自身本领出众。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个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

四、材料报送

(一)各候选人材料经院(系)审核,择优推荐,统一报送材料,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广东省“最美大学生”推选报名表(见附件,提交可编辑文档版)。

(三)电子照片,包括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1张(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格式为JPG。

(四)简介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荐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上传字幕文件,时长不超过1分钟,文件不超过100MB,格式为MP4,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展示视频如有获得荣誉奖励情况,请将所有证书扫描件汇总到一个PDF上传。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于3月17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xuegongbu203@163.com,文件命名格式:院系名称+最美大学生。报名表纸质版经本人签字后提交至学生处(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214,广州校区:行政楼203),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高度重视推选工作,积极挖掘学生各类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

(二)各院(系)要严把推荐关,推荐人选材料要实事求是,推荐程序要合法合规,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附件: 附件:“广东最美大学生”推选报名表




学生处

                        2026年3月16日

(联系人:陈晓真;联系电话:0769-82676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