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充分发挥优秀辅导员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育人水平和工作实效,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在职在编专职辅导员(含二级党总支副书记)。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截至 2026年4月1日,累计从事辅导员工作 3 年以上且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 周岁。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的发展潜质和培养前景,能够按时参加工作室组织的教研、科研、社会实践等活动。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自愿填报《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证明、任职证明、获奖证书等)。每人限报1个工作室,所报工作室所在高校类型须与我校类型一致(本科院校)。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对申请人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名额不限),并于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下午17:3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egongbu203@163.com,文件命名为“ 学院名称+名辅导工作室成员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申请,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成员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整合为一个PDF文件)。
(三)学校评审与推荐:学生处将组织评审,确定我校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统一报送至相应工作室。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遴选推荐工作,将其作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骨干力量的重要契机,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严格审核,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2.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联系方式》(附件2),根据自身研究方向与发展规划,审慎选择申报的工作室。
(联系人:陈晓真;联系电话:0769-82676841)
广州新华学院学生处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