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8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质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26年博士生 招生总规模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专项计划涵盖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管理学、应用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国家安 全学、教育学、人工智能、应用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招生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二)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 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 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任职年限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并统一汇总报送以下材料:
(一)《2026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 2,每人一式一份);
(二)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情况等)。
以上材料请于2026年5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xuegongbu203@163.com,纸质版提交至学生处(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214,广州校区:行政楼203),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晓真;联系电话:0769-82676841。
学生处
2026年5月11日